问题 | 工商局售假怎么办 |
释义 | 一、工商局售假怎么办 会根据情节的轻重进行停产、罚款、扣货、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 工商部门查到的假货按以下规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二、假冒伪劣商品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品为假冒伪劣商品: (一)假冒注册商标的; (二)假冒专利的; (三)盗版自制的; (四)假冒产地、厂名、厂址的; (五)假冒认证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名优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 (六)不符合执行标准的; (七)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八)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而无生产许可证或者假冒生产许可证编号的; (九)国家明令淘汰的; (十)、过期、失效、变质的。 三、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对象是什么 关于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对象这个问题,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等产品,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等产品以外的产品。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产品生产的标准,产品出厂或销售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检查内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等制度。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了国家对产品质量的上述管理制度,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伪劣产品扰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秩序,侵犯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工商局售假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维权的前提是要确认产品存在假冒伪劣等问题,这一步可以寻求政府工商、质检部门或者检验机构或者生产厂家,确认以后才能进一步维权或者索要惩罚性赔偿金哦。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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