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财产程序 |
释义 | 一、继承财产程序 钱款的继承:由继承人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然后凭继承权公证书到储蓄机构办理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 房产的继承:由继承人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局办理免税申请,最后到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 二、继承的情形 法定继承:无遗赠抚养协议或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或遗嘱无效,遗嘱继承人放弃湖综合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部分无效的部分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进行处分的遗产 遗嘱继承:无遗赠抚养协议,并未受到欺骗或者胁迫,遗嘱内容真实合法 财产继承的时效 根据《民法典》第八条的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财产的继承应当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财产继承程序因财产种类的不同有些许区别。财产的继承需要继承人到相关机构办理相关证明和申请方可完全实现。财产继承程序可参考上面的整理内容。如有其它问题,请咨询法律网。 三、赡养老人能继承财产吗 依据《民法典》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所害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之第三人的继承权。 (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与1同,该继承人仅丧失其对所争夺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三)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此处要求虐待被继承人的必须情节严重而遗弃被继承人没有情节严重的要求;另外,依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此种情形若继承人后来悔改的并且被继承人于生前表示原谅的,其继承权可以恢复。因此这种情形下有过错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并不绝对丧失。 (四)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继承财产程序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涉外继承的情况比较复杂,一般因被继承人的国籍、遗产的种类、住所地和遗产所在地的不同需要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因此,当事人就要根据不同的情况,申办不同的公证事项。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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