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资瑕疵有哪些 |
释义 | 一、出资瑕疵有哪些 (一)未足额出资。 (二)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办理产权过户的实物,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实物。 (三)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 (四)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 (五)作为出资的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格明显不足。 二、什么是出资瑕疵 通俗地说,出资瑕疵就是公司设立或增资过程股东认缴的股份金额本应该要足额按期到公司账户,没按要求按时足额到账,或者到了公司账上,利用对公司控制地位,把股本金转出不用于公司经营。除了资金不到位之外,还有承诺出资的财产价值不足、承诺出资的财产已交付给公司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承诺出资的财产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未交付公司使用等。当然也包括以无权处分的财产出资、以赃款/物出资等特殊形态。 三、出资瑕疵的后果是什么 依据我国新《公司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在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况下,由公司登记机关先责令改正,后再处以罚款等,而不是直接否定其股东资格,同时我国公司法并未规定其他股东对瑕疵股东有关启动失权程序的权利,也就是说在我国,对虚假出资或者出资不足的股东,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还没有法律依据启动失权程序,以否定瑕疵出资者的股东资格,更谈不上直接否定其股东资格,即股东瑕疵出资并不能导致其不享有股东资格或者丧失股东资格。所以,一般情况下,确定某人是否享有该公司的股权,应看其是不是具有持有公司股份的约定,是不是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者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文件记载的股东,而不是看他有没有依法出资,这也是各国立法的通利。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出资瑕疵的形式有,未足额出资,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办理产权过户的实物,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实物,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等等,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出资瑕疵有哪些,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两百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两百零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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