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认无效合同程序怎么走 |
释义 | 一、确认无效合同程序怎么走 1、无效合同的无效是一种确定的事实状态,不必有人主张其无效,也不必确认其无效, 其本身是自始无效、当然无效。 2、对合同是否无效有争议的,当事人有权主张其无效并加以确认。 3、不只是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有权确认合同无效。无效合同的无效确认权,可以由当事人自己行使,可以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行使,也可以由行政机关等其他主体行使,而不仅仅是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才有权行使。 4、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主体,一般来说,没有权力主张该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也不能主动宣告合同无效。无效合同纠纷的民事纠纷性质,决定了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主体,不能随意主张合同无效,除非该无效合同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否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他们没有原告的资格。根据不告不理原则,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即使发现了某个合同为无效合同,也不能主动宣告该合同无效。 5、行政机关在一定的场合下,也有权确认合同无效。无效合同的无效是由发生争议的当事人自己来确认合同无效,还是诉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审理或仲裁,或者请求其他主体以仲裁人的身份确认合同无效,都是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因而,如果当事人请求行政机关对他们的合同纠纷进行行政调解,行政机关则可以以中间人的身份对纠纷进行调解,并对合同是否无效作出确认。 ![]() 二、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如何处理 (一)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立即终止履行。 1、无后果的不做处理 如:在合同履行前,被确认无效,此时尚未造成后果,可不作处理。 2、在当事人之间返还财产 (二)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接受该财产的当事人则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1、没收非法财产归国家所有 2、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如双方都属故意,则双方都无权要求返还财产,应追缴双方已付给对方或约定付给对方而尚未给对方的财产,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或根据有关法规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无效合同确认中要注意什么 1、不非(违)法即合法有效原则。 2、慎重甄别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3、认定合同无效一般应以当事人请求为前提,法官不要轻易主动地去认定和宣告。 要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该请求权为实体法上的请求权,根据合同法理论及对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来看,在法院作出合同无效的认定之前,该合同应该是有效的。除非合同必然无效,法官一般推定有效。只有当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认定合同无效的请求或主张时,法院才能确认合同无效。但如果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由于缺乏合同无效的请求权主体,所以允许法院主动认定其无效。笔者认为这并不是说法院对任何合同都可以主动干预其效力,而是由于请求权主体缺位而造成的。除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外,法院不要主动地去认定和宣告合同无效,这样即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也达到了稳定交易关系和鼓励交易的目的。 4、法官要慎重行使民事行为效力的释明权。 在司法实践中如当事人未主张合同无效,则合同无效的确认是法官裁量的结果。鉴于合同的有效或无效对案件的处理迥异,故法官在依照规定行使民事行为效力释明权时需格外小心。 5、认识认定无效合同启动司法程序和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的区别。 有些强制性规范如果当事人予以违反,有可能会因此而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制裁,但并非不一定会承担民事责任,对此法院可建议行政机关处理而不必主动确认合同无效;只有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会影响其民事行为及责任的强制性规范时,法院才能对其作出相应的认定。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无效合同的无效是一种确定的事实状态,其本身是自始无效,要及时向对方主张合同无效,可以向有管辖权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确认无效合同程序怎么走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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