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割遗产是什么案由 |
释义 |
一、分割遗产是什么案由 遗产分割协议纠纷案由是继承纠纷。没有遗嘱财产的继承需要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分配,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 二、遗产分割的范围是什么 (一)可分得遗产的人的范围:可分得遗产的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即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以外的人,例如被继承人的侄儿、朋友、邻居等,也可以是不能参加继承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如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不能参加继承,但如果其具备法定条件,也有资格要求分得适当遗产。 (二)可分得遗产的人应分得遗产的份额如何确定:对于可分得遗产的人,应当酌情分给适当的遗产,如何确定适当分得遗产的具体数额,应依具体情况而定。第一,对于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一般以分得能满足其生活基本需要的遗产额为限;第二,对于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应根据其对被继承人扶养的具体情况而确定其应分得遗产的数额。一般情况下,可分得遗产人获得的份额应少于合法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多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可分得遗产的人如何维权:可分得遗产的人的分得遗产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二条规定:“依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在其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本人有权以独立的诉讼主体的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在二年以内起诉的,应予受理。” 三、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 (一)配偶。夫妻关系自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成立。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形成“事实婚姻”的人相应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必要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认定。 (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尚未出生的胎儿(遗腹子),在遗产分割是应当为其保留继承份额;出嫁的女儿有同等的继承权。 (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四)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五)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分割遗产是什么案由的相关解答,综上所述,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法律网平台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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