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患者耍无赖法医鉴定程序 |
释义 | 一、工伤患者耍无赖法医鉴定程序 (一)法医鉴定主要受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委托的鉴定。县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需要做人身伤害法医学鉴定的,须委托县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初次鉴定,不得越权鉴定。 (二)委托鉴定由办案单位进行,不授理以个人名义委托的法医学鉴定。 (三)委托法医鉴定前,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准备充分的鉴定材料,交由法医对鉴定材料进行审查。案件受伤当事人应配合办案单位提供病历资料、检查报告单、影像诊断资料(x片、ct等)等鉴定资料。 (四)法医应当对被鉴定人进行人身检查,可以要求补充鉴定材料,有确定鉴定时机的义务。委托单位和被鉴定人应当配合法医鉴定。 (五)对行动能力严重受限的被鉴定人,办案单位和法医可以到被鉴定人所处的地点进行人身检查。 (六)办案单位或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或意见)理由不足、不全面、发现新的材料以及解答新问题,可以由办案单位委托原作出鉴定的法医进行补充鉴定。 (七)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或意见)有异议,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委托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重新鉴定。 ![]() 二、什么是法医鉴定 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运用医学、生物学、人类学及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从而取得死亡原因、伤害程度、凶器种类、血型分析、事实确认等结论性意见。 三、法医鉴定的原因 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等。 以上是一篇关于“工伤患者耍无赖法医鉴定程序”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工伤患者耍无赖法医鉴定程序,除此以外,还有法医鉴定的概念以及法医鉴定的原因。与此同时,如果还有纠纷,建议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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