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对方死亡要额外赔偿吗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对方死亡要额外赔偿吗 对于额外的赔偿是不需要给的; 交通事故赔偿是民事侵权赔偿的一种。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 二、哪些交通违章不能获保险赔偿 私有车辆用做营业用途(俗称黑车); 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发生保险事故; 对于驾驶证方面的:无有效驾驶证的; 无有效驾驶证的; 所驾车辆与驾驶证上准驾车型不符的; 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 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 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三、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有哪些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交通事故对方死亡要额外赔偿吗”的相关内容。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需要交警划分责任的,如果自己是主要责任,那对方的死亡也是要再协商赔偿的。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或者存在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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