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遗产的程序 |
释义 | 一、放弃继承遗产的程序 需要公证程序,公证是采取自愿原则的,也就是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自己通过书面表述明示出来,就可以发生效力,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费用要按照遗产价格的比例来收取,可以到当地公证处问问具休的收费价格。 二、放弃继承权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资格,具有专属性,不能放弃。在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没有效力,因为这时其享有的是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不能放弃。 2、遗产分割后,作出放弃继承权意思表示的,其所放弃的不是继承权,而是财产所有权。 3、如果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不得放弃。例如,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提出放弃继承权以免除其法定义务为条件,或者放弃继承权后无法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4、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5、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可以用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但是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须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在诉讼中,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签名。另外,放弃不动产的继承权,需要进行公证。 三、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 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 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 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 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 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放弃继承遗产的程序的相关内容。现在大家应该有立遗嘱的意识了,这样就算自己突然离开的话自己的财产也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分配,而且就算有人不满意的话也没有什么用,毕竟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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