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采购拿回扣是什么罪 |
释义 | 一、采购拿回扣是什么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来往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的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受各种回扣5000元以上的,构成受贿罪。企业、公司及其他单位的非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反有关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受回扣的5000元以上的,构成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 《刑法》 第385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受贿罪如何量刑 1、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为严重情节的,对行为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罚金; 2、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犯罪分子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那么就是对犯罪分子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其个人财产; 4、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同时给国家、人民利用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的,则可以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三、受贿罪如何认定和处罚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1、本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这一点同于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本罪在主观方面体现为故意。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2、应当注意,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才能构成受贿罪。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 3、在司法实践中,对经济受贿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时,要注意正确界定回扣、手续费的概念。 4、关于“预约受贿”问题,最高法院关于离退休人员事先约定以后收受财物仍以受贿定罪的规定,已经明确,可依此执行。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现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采购拿回扣是什么罪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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