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评残在什么地方 |
释义 | 一、个人评残在什么地方 一般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工伤的伤残鉴定一般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而其他情况的可以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 ![]() 二、做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1、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3、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4、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三、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伤残鉴定没有明确时间限制,但通常在工伤认定之后,待伤情相对稳定时进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个人评残在什么地方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通常鉴定的话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即可,如果对于伤残鉴定结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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