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棚户区改造是自愿原则吗 |
释义 | 一、棚户区改造是自愿原则吗 严格执行政策,确保突出重点;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抓紧前期工作,加快实施进度;严格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积极开展工作,落实配套政策;强化检查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总结反馈;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条件的被拆迁人,通过相应保障方式优先安排。各地在保护被拆迁人利益的前提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 二、棚户区改造如何补偿 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是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的,包括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两种。具体情况又可以分为三种:纯产权调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另划宅基地,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格补偿,就是根据屋的新旧、装修和结构把房屋折算成价格;纯货币补偿。此外,各地区为了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可以探索采取共有产权的办法。 至于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在国有土地上就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棚户区改造与商品房开发有哪些区别 1、如果被拆迁人选择补偿方式,则被补偿的总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加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泛指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 2、若被拆迁人选择第二种棚户区房屋改造拆迁房屋回迁安置的,则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标准户型安置,实行“拆一还一”不找差价;若被安置的拆迁面积大于被改造的房屋面积则要增加相应的多余面积金额,超过标准户型建筑的,按照该项目的商品房销售价格结算相应金额。 3、无户籍房是否也有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标准?无户籍房产是指之前那些违规建造或自由自有住房建造的统称,因为没有房产证,本应该不予补偿;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以前自建自住的独立房屋,其权利人具有拆迁区域的正式户口又无其它住处的,可对其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给予一定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由评估机构确认。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棚户区改造时自愿原则吗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棚户区改造一般是自愿的原则,在进行安置补偿的时候也要听取被改造人的意见。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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