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宅可以改变用途么 |
释义 | 一、民宅可以改变用途么 房屋用途可以变更,房屋使用人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房屋用途的情形很多,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住宅房屋的使用人将住宅改变为商业用房或者办公用房,作为商业经营场所或者单位办公场所;二是工业企业将工业厂房改变为商业用房,开设专业市场或者从事酒店、旅游、娱乐业经营等。 二、房屋规划用途有什么? 1、经营用房:主要是指各种中介公司、开发、装饰等从事各类经营业务活动所需要用到的房屋。 2、商业用房:是指各照相馆、浴室、类饮食店、粮油店、菜场、商店、旅行社、招待所、门市部、理发店、旅社等所从事的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 3、公用设施用房:是指燃气、消防、供热、自来水、泵站、污水处理、公厕、殡葬、变电、垃圾处理、环卫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房屋。 4、跃层住宅:这种住宅主要是指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两层以上的住宅,通常人们称为楼中楼。集体宿舍:是指学校、企事业单位、机关的学生居住、单身职工的房屋。 5、成套住宅:是指由起居室、几个卧室、室内走道、厨房、卫生间或客厅等组成的供一户使用的房屋。非成套住宅:是指供人们生活居住的但不成套的房屋。 6、住宅:是指专-供居住使用的房屋,其中包含有职工家属宿舍、集体宿舍、公寓和别墅等。但不包括住宅楼中的地下室,也不包括疗养院、旅馆、托儿所、病房等具有专门用途的房屋。 三、房屋产权性质分类有哪些? 1、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经国家批准用,并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称为商品房。 2、已购公房: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3、经济适用房:国家为照顾中低收入居民购房而实施优惠措施,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划拨给开发商无偿使用的。国有房产是指归国家的房产,包括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以及由国有单位用自筹资金建设或购买的房产。国有房产分为直管产、自管产、军产三种。 民宅可以改变用途房屋使用人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房屋用途的情形很多,住宅房屋的使用人将住宅改变为商业用房或者办公用房也可以工业企业将工业厂房改变为商业用房。以上便是法律网编辑为您整理民宅可以改变用途么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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