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处罚人所享有的法定权利有哪些 |
释义 | 一、被处罚人所享有的法定权利有哪些 1、知情权 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2、陈述和申辩权 行政处罚法第3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3、要求举行听证权 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4、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 被处罚人认为行政机关在给予自己处罚的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超越法律、法规范围行为的,有权申请复议,请求变更或撤销违法处罚决定,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申请或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5、请求赔偿权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给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害的,比如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等等,被处罚人有权获得赔偿。 6、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权 行政处罚法第52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7、申诉或者检举权 行政处罚法第54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二、什么是知情权 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 三、知情权的范围 作为知情权的热心主张者至少包括: (1)取得信息的权利 (2)不经事前控制而印刷的权利 (3)印刷而无须担心非经正当程序受到作为“知情权”的热心主张者,美国的威金斯认为,该权利至报复的权利 (4)对于报道而言接近必须的设施与资料的权利 (5)传播信息而不受政府或者无视法律活动的市民的干涉的权利。 这篇帮文章介绍的是关于“被处罚人所享有的法定权利有哪些”方面的内容,主要向大家介绍了被处罚人所享有的法定权利有哪些,根据分析,包括知情权、陈述权以及申辩权等等,与此同时,对于知情权的问题,避免产生纠纷,建议咨询一下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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