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工流产术算产假吗 |
释义 | 一、人工流产术算产假吗 我们国家2016年产假规定,要对流产的妇女放人工流产假。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二款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这里并未区分是否已经生育孩子) 2.劳险字〔1988〕2号《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院证明,给予产假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时,给予产假42天,怀孕7个月以上的按正常产休假。对有过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应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 ![]() 二、什么是产假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三、产假的时间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这篇文章介绍了关于“人工流产术算产假吗”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人工流产术是否算产,答案是肯定的。除此以外,专业的问题,需要找专业的人解决,对于产假面的法律问题,有必要的时候,建议当事人不妨找一下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3]《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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