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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死亡鉴定书样本
释义
    一、交通事故死亡鉴定书样本
    现告知你一下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具体责任认定有交警根据现场情况和各方的过错程度,以及过错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认定,律师由于没在现场,是不能确定责任的,责任认定后,根据责任比例确定赔偿问题,全部损失首先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部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元人民币。超出交强险范围部分按照比例赔偿,比例赔偿同等责任按照5:5赔偿,主次按照7:3赔偿,赔偿项目: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60周岁及以下455840,
    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61—75岁22792×年限,
    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75周岁以上113960,
    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60周岁及以下166840,
    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61—75周岁8342×年限,
    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75周岁以上41710 ,
    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14561×年限,被抚养人生活费(农村居民)5901×年限  
    丧葬费19057
    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
    (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3)死亡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确定基准刑。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的(各地区可以在30万元至60万元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起点数额标准),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增加的,可适量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5)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每增加一种《解释》中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可增加三个月刑期;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具有《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内确定量刑起点的基准刑:
    (1)交通运输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又逃逸的;或者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又逃逸的;或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又逃逸的;或者造成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解释》中第二条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又逃逸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
    (2)死亡二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六个月确定基准刑。
    (3)重伤五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刑期。
    (4)死亡六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有期徒刑确定基准刑。
    (5)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的(各地区可以在60万元至100万元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起点数额标准),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增加的,可适当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6)有上述第(2)至(5)种情形之一,又具有逃逸情节的,可增加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3、犯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量刑起点为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年至五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4、有赔偿能力而拒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二、交通事故鉴定书几天出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认定书
    第××××号
    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分,地点____市_____路_____路口____市_____有限公司司机____驾驶“桑塔纳”小客车,在_____路由西向东通过_____路口时,适有_____市_____出租汽车公司司机_____驾驶 “切诺基”吉普车以八十多公里时速由南向北通过路口。_____临近路口发现前方横穿的小客车后虽踩了紧急刹车,但由于车速快,停车不及,吉普车前部撞在小客车右部,造成小客车内乘车人_____当场死亡、两车均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原因是:_____驾车通过路口时,未让干路车先行,属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依次让行:(一)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的规定,李××驾车通过路口时,未减速慢行,属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遇道路宽阔、空闲、视线良好,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原则下,最高时速规定城市街道为七十公里的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_____负事故主要责任,_____负事故次要责任,_____不负责任。
    (公章)
    承办人:_____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此认定书,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当事各方宣布,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_____市交警支队申请重新认定。
    (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死亡鉴定书样本的相关内容,进行死亡鉴定申请之后,是需要明确好相关的赔偿事项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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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0: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