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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
释义
    一、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负责人: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 ,甲方同意将本公司承揽的秀雅楼施工项目以内部责任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承包内容及办法协商达成以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xx综合大楼1栋,建筑面积约xx㎡
    (二)承包范围
    1、甲方承揽的xx综合大楼1栋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工程,建筑面积约xx㎡,具体内容按项目施工图纸方法施工范围有关内容按设计图纸施工。
    2、装饰标准约:室外外墙装饰为墙面瓷砖,线子为真石漆,室内墙面天棚为现浇板面,地面为现浇板面。
    3、梯间为不锈钢扶手、不贴瓷砖、不刮三零八;内外墙不做内外保温、不做门窗。地下车库不负责挡土墙,如需做按《99建筑工程定额》计算。
    4、水电工程为:现浇板设置暗管底盒,梯间预留穿线管道,户外排水及给水按图纸施工,户外污水沟井、排水沟、管构从常规至化粪池出口打止。
    (三)承包方式
    按平方米造价包工包料费用包税金的方式包干承包。
    (四)工程工期
    1、工程总施工工期为 日历天,工程开工工期以开发商开出的《开工通知书》时间为准,开始计算施工工期。
    2、竣工时间以开工日期起至第 天为止。 3.以上工期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因素均考虑在内。
    (五)工程验收
    1、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必须提前10天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和开发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相关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竣工验收由甲方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分项工程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质量
    质量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并《建筑施工规范操作规范》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二、XX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XXXX
    发包方中国XXXX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上海XXX通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XX部规【2008】XX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以下工程采用XXXX 承包方式,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一、建设内容
    1、工程编号
    2、工程名称
    3、 本合同共包含项单项工程。
    二、计价方式
    本合同标的额的确定按以下第(6)方式计价。
    (1)包工包料的工程,按设计预算暂定为元,工程完工后按审定的实际工程 量计算。材料单价按实际情况计算。
    (2)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元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办理结算。
    (3)按本合同的价款元,一次包定。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设计预算定额暂定为元,完工后按审定的实际工程 量结算。
    (5)加急工程,因设计预算未出版而先行施工的,按审定后设计预算和实际工程量结算。
    (6)包工不包料工程,按设计预算定额暂定为XXX元(其中安全生产费为XX元)。人工 单价(技工)XX元,人工单价(普工)XX元。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有变更的,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变更后的工程量进行结算。结算合同价以审定的工程价为准。
    三、款项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结算金额以内部审计部门审定金额为付款依据,一次结清。(若此项目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则需监理审核确认后支付款项)
    四、建设工期 全部工程自XX开工,至XX竣工,经历总工期X天。 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并备案。
    (1)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而被迫停工者;
    (2)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 能顺利施工者。
    五、工前准备 双方经协商,施工前分别按下列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准备工作:
    甲方:
    乙方: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单位地址: XX 单位地址: XX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
    电话:X 电话:X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什么类型
    属于建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建设工程合同的性质从民法角度分析属于承揽合同。民法典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可适用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过去司法实践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归入房地产纠纷而适用专属管辖,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性质是相违背的,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性质出发,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作出了新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即《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又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合同履行为“加工行为地”,所以进一步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履行地为“施工行为地”。由此看出,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方式明确废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专属管辖。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的全部内容。在当今社会我们倡导发展,在实体经济的发展中就一定会涉及到建设工程的问题,而建设工程中又包括了很繁复的东西,我们对此要慎之又慎。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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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1:3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