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出版的量刑标准 |
释义 | 一、非法出版的量刑标准 非法出版物,即非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公开发行的书籍,报纸刊物和音像出版物,还有违反规定无批准就出版的出版物。非法出版物的量刑:违反我国法律规定,发出、散发、附送和出租含有违反宪法,危害国家利益和主权,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宣扬淫秽、迷信、暴力和禁止内容的出版物的;发出、散发、附送和出租国家命令查禁的出版物的;发出、散发、附送和出租非正版的出版物的等等。有以上之一的情况,没收违反法律规定发行的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判违法所得两倍到十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判罚款三千元到一万元;情况严重的,命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证。 二、非法出版物指哪些 凡不是合法出版单位印制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录音带、录像带等;以买卖书号、刊号、版号、违反协作出版、代印代发规定从事出版投机活动印制的出版物;非出版单位未经出版行政机关批准编印、翻录供内部使用的图书、报刊、音像带等;内容淫秽、反动的出版物;其他违反出版法规的出版物。 三、非法出版物的形式 1、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出版物; 2、盗用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名义印制的出版物; 3、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并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销售的; 4、在社会上公开发行而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 5、承印者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 6、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编辑部名义出版的出版物; 7、其他非出版单位印制和公开发行的出版物; 8、以买卖书号、刊号印制发行的出版物; 9、违反协作出版或代印代发的规定从事出版投机活动而印制、销售的出版物。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非法出版的量刑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非法出版是违反国家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出版的,达到一定标准就要判处相应刑罚。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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