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账支票背书转让个人还可以再转让吗 |
释义 | 一、转账支票背书转让个人还可以再转让吗 转账支票背面一般有三个栏,左起第一栏是附加信息:空着,不用管。第二栏是被背书人,在大方框内盖上收款单位的财务章和法人名章,注意两个章一点也不要重叠,也不要超出框线外。(注意:如果收款人是个人的,不需盖章,只要收款人在此框内签名即可。)第三栏也是被背书人,空着。 二、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怎么转让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流程: 1、汇票正面填写日期、收款单位名称、金额; 2、背面写开户行名称,盖本公司财务章、法人章,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样,标明日期即可; 3、如果是委托银行收款也要背书的,背书人就应填收款银行的名称,或在背书的地方写上被背书公司的名字,然后在下面的方框里盖上公司预留银行的印鉴章即可。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需要加盖的章。 汇票背书需要企业财务章和企业有权人的署名章。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银行承兑汇票流通的主要方式。根据《票据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目前,我国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最常见的方法是在票据背面或粘单的背书栏内签章(即盖了企业财务章和企业有权人的署名章)。 三、转账支票背书盖章要求 转账支票背书盖章要求如下:1、转账支票收款人一栏应填写为收款单位名称,在正面加盖出票人(付款单位)预留银行印章;2、收款单位取得转账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个人名章,填写好银行进帐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3、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根据《票据法》 第八十八条 支票的签章 支票的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 第八十九条 支票出票的效力 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 第九十条 支票的付款日期 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转账支票背书转让个人还可以再转让吗的相关法律知识,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给个人,但是单位转账支票给个人,银行管理比较严格,不能超过5万,要个税完税凭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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