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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分期赔付怎么执行
释义
    一、工伤分期赔付怎么执行
    1、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可自行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3、工伤鉴定以后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4、没有投保的,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定提起仲裁程序。
    6、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除了工伤保险支付的费用外,就业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由单位支付。
    工伤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食宿费、
    4、辅助器具费用、
    5、停工留薪期工资、
    6、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劳动关系解除的,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发生工亡的,还包括被抚养亲属的抚恤金。
      
    二、办理工伤赔付所需材料
    工伤认定决定书,构成伤残的还要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工伤职工个人申请工伤理赔的,一般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各种拟报销凭证;构成伤残的,还需要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工伤职工申请工伤理赔必须具备《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旦工测继爻荒诧维超哩,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职工伤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三、办理工伤赔付标准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工伤分期赔付怎么执行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根据工伤一级到十级的不同,赔偿标准也从重到轻。尤其一级工伤,在工伤赔偿标准中要补偿24个月的本人工资,还有伤残津贴、基本养老保险等。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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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5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