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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票据恶意挂失情形有哪些
释义 一、票据恶意挂失情形有哪些
    将银行承兑汇票交付给他人用于贴现,由于没有获得贴现款,于是谎称票据丢失恶意挂失;
    将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后手之后,与后手发生纠纷,于是谎称丢失恶意挂失。
    纯粹基于骗钱的目的,故意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后恶意挂失支付,试图通过挂失再次取得票款。
    恶意挂失并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的,法院可以给与罚款。
    如果手中持有的票据被人恶意挂失支付,申请公示催告的,就要及时向法院递交《票据权利申报书》,从而终结公示催告,阻止恶意挂失止付成功。
    
       二、票据功能有哪些
    1、支付功能。
    2、汇兑功能。指一国货币所具有的购买外国货币的能力。
    3、信用功能。即票据当事人可以凭借自己的信誉,将未来才能获得的金钱作为现在的金钱来使用。
    4、结算功能。即债务抵消功能。
    5、融资功能。即融通资金或调度资金。票据的融资功能是通过票据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实现的。
    6、流通作用。指票据的转让无需通知其债务人,只要票据要式具备就可交付或背书转让票据权利。
       三、票据特征有哪些
    票据具有其独特的法律属性:
    (1)票据是设权证券,证券权利因作成证券而创设。
    (2)票据是债权证券。票据权利人对票据义务人可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3)票据是金钱证券。票据以一定的金钱为交付标的。
    (4)票据是流通证券。票据通过背书或交付而转让,在市场上自由流通。
    (5)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权利的成立,不必以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原因关系的成立为前提。
    (6)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上所创设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票据上记载的文字内容来确定。
    (7)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必须依法定形式制作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8)票据是占有证券。任何人欲主张票据权利,就必须实际占有票据。
    (9)票据是提示证券。票据权利人请求付款或行使追索权时,必须向义务人提示票据。
    (10)票据是返还证券。票据权利人在实现票据权利后,必须将票据返还给义务人。
    综上可知,票据的挂失也是需要合理合法的,票据有支付、汇兑、信用、结算、融资等功能。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票据恶意挂失情形有哪些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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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9 15:4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