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
释义 | 一、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确定了同居共同财产后,才可以确定同居财产如何分割,那么同居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是: 1、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 2、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3、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4、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5、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共同债务各半偿还。但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享有和承担。对共同债务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同居期间双方都会有收入,会取得一定的财产,其中就包括了同居共同财产与同居个人财产。实践中,男女一旦分手的,就财产方面都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因此建议最好能够事先就同居财产做一个协商约定。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海口律师。 ![]() 二、同居财产分割协议 男方【甲方】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女方【乙方】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甲,乙方与自XXXX年X月X日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现因感情不合,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存款,债务,抚养权,探视权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同居关系。 二、同居关系期间两方共同财产,银行所有存款,银行账号 全部归乙方个人所有。 三、同居关系期间两房共同债务,解除同居关系后,所有债务归乙方个人承担。 四、儿生于XXXX年X月X日,解除同居关系后归甲方抚养,乙方不需负担儿子抚养费(托儿费,医疗费等)所有任何费用,乙方可随时探望甲方抚养的孩子,甲方不得借故阻挠。 五、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否则应赔偿对方人民币五万元整。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七、上述协议是由双方慎重考虑,反复协商一致达成,没有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的情况,内容真实无误,双方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一方违约,则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人民币。 甲方: 乙方: 日期: 三、如何认定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共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δ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δ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3、《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于一般共有财产的处理是否应适用婚姻法规定,按照顾女方进行平均分配?笔者认为,婚姻法系调整夫妻身份及其财产关系的专门法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但因同居双方δ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民法典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对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就当事人一方所有的财产应理解为同居前个人所有的财产,而非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等相关法律知识。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能够证明为一方当事人所有的除外。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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