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减资税务处理的税务处理 |
释义 | 一、公司减资税务处理的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第五条规定,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 二、公司减资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第五条规定,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三、公司增资和减资的规定 公司增资和减资的规定: 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减资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2、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公司减资税务处理的税务处理的相关内容。综上,公司减资税务的处理需要根据相关的法规进行处理,公司在进行减资后要及时通知债务人来申报债权要求公司进行债务清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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