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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残疾人是普通劳动力吗
释义
    一、残疾人是普通劳动力吗
    残疾人一般不是普通劳动力。“劳动者”具体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但并不是所有自然人都是合法的劳动者,要成为合法的劳动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取得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区别于“非法劳动者”,如偷渡者打工。
    
    二、残疾人保证金如何申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缴纳及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条
    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切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
    三、残疾人怎么申请低保
    残疾人申请低保需要先向有关门口申领一张残疾证,然后让户主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家庭人口收入声明以及残疾证等到当地的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条件是没有经济来源以及劳动能力,没有固定的赡养人的居民。另外领取失业救济金或退休后领取最低工资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也可以申请。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残疾人是普通劳动力吗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残疾人一般不是普通劳动力,残疾人是属于特殊的劳动力人群。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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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 0: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