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一、安置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房屋过户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 ②买卖合同(原件); ③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 二、安置房与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 (一)安置房大部分是划拨性质不能进行直接买卖交易,商品房可以直接上市交易; (二)安置房基本不能直接贷款,商品房申请贷款较简单; (三)商品房相对于安置房价格较高,数量也较多,选择的空间更大; (四)安置房再次交易的难度较大,商品房办理产权证相较容易、二次交易较简单。 三、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的手续 1、签订赠与书面合同。 2、缴纳契税,领取房屋契证。 3、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 4、房屋产权办理转让。 以上,就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问题帮大家找的安置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需要解决的话,也可以通过登录我们的网站上,上面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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