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监事会职责和权限 |
释义 | 一、公司法监事会职责和权限 1、监事会的组成和任期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名召集人;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至2名监事。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和董事一样,有期限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任期为每3年一届,可以连选连任。 2、监事会的选任和限制 监事会成员的选任可以在章程中规定,也可以由股东会决定,且往往规定某些限制条件。如法国规定主要负责公司财务审核的监察人必须是股东,但业务执行人及其配偶,以及金钱以外的财产出资人、特别受益人、定其受报酬人及其配偶都不能担任此职。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由股东选出的通过股东会选举决定人选。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因此,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并非要求须为股东,而且为避免滥用职权或权责混乱,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这由公司各组织机关的不同职权所决定,也利于公司业务的顺利进行,各部门专业化更强,利于协调、配合。 3、监事会的职权 在西方国家,监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审核,查阅会计文件、调查、检查公司的业务及财产状况,通知董事停止违法行为,必要时召集股东会等。“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或者监事有如下职权: ①检查公司财务; 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③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改正; 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⑤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因此,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或监事,主要负责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董事的业务行为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学校监事会的职责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公司监事会是对谁负责 公司监事会是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法监事会职责和权限的相关资料。监事会主要是起到监督的作用,在设立监事会时一定要注意选择的监事人选是否合适,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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