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职工的产假如何规定 |
释义 |
一、女职工的产假如何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产假的分类 必须享受的休假 1、产假:98天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可以请的假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4、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建议准妈咪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以免摆乌龙。 三、产假被辞退违法吗 《劳动法》第29条、《劳动合同法》第42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都有不得在女职工孕、产、哺三期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关系)和降低工资的规定。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女职工的产假如何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怀孕的妇女通常享有98天长的产假,如果特殊情况,如难产等,还会有额外多的产假,并且你可以请的假也分好多种,如产前假,哺乳假,保胎假,所以各位准妈妈们完全可以不用担心怀孕会给自己的身体或者工作造成影响,我们国家劳动法对于怀孕的妇女都有保障措施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8]《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9]《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 [10]《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11]《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1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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