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车场刮蹭逃逸后果 |
释义 |
一、停车场刮蹭逃逸后果 可能构成肇事逃逸。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 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二、肇事逃逸的性质 关于逃逸行为的法律性质,刑法理论上认识不一,主要有三种观点: 1、是“罪后表现说”,认为交通肇事后又逃跑和受重伤的被害人后来又死亡,这二者之间是互相依存的,逃逸是交通肇事行为的继续,死亡是重伤后在特殊情况下的必然结果,行为人对被害人可能进一步引起的后果可能有希望或放任之心,但这一心态没有与进一步的行为相联系,也就没有独立意义,或者说,逃逸的实质是行为人在趋利避害的心理作用下,使肇事结果进一步加重的条件; 2、是“独立行为说”,认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独立的犯罪行为,因此应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按吸收犯处理; 3、是“分别情况说”,认为交通肇事犯罪的行为人在犯罪后逃逸并因而致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如果是在过失支配下进行的,就不是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如果是在新的放任的故意支配下进行的,就是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 三、轻微刮蹭逃逸几日后通知 轻微刮蹭逃逸后大概会在3-7天通知,具体的时间长短需要根据当地公安机关颁布。 (一)同向刮蹭交通事故 1、一方在变更车道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变更车道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一方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另一方在本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速较快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3、一方超宽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另一方在超越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宽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另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4、一方超宽并在与另一方并行或者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刮擦交通事故,超宽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的,另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6、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的,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二)对向刮蹭交通事故 1、一方骑压中心线行驶或驶入对向车道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该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一方超宽,对方在本车道内行驶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宽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3、双方均在本车道内行驶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停车场刮蹭逃逸可能构成肇事逃逸。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以上便是法律网编辑为您整理的停车场刮蹭逃逸后果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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