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有效期 |
释义 | 一、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有效期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制度。它是基于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限内持续存在而当然发生的,不为当事人的意志所决定。同时,诉讼时效的适用上存在法律的强制性,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确定诉讼时效。再者,诉讼时效是一种私权,法院不得主动释明和援用。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诉讼时效规定)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主要理由在于:诉讼程序机制的建构实质蕴涵着通过构筑正当程序以保证私权争议获得公正裁判的诉讼理念。如果任由义务人在任何审理阶段行使诉讼时效的抗辩权,则将出现法院无法在一审审理阶段固定诉争焦点,无法有效发挥一审事实审的功能,使审级制度的功能性设计流于形式,产生损害司法程序的安定性、司法裁决的权威性、社会秩序的稳定性等问题。 二、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方式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三、合同纠纷在哪里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3、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有效期的全部内容。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制度。它是基于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限内持续存在而当然发生的,不为当事人的意志所决定。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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