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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法人变更证明材料
释义
    一、法人变更需要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二、企业法人变更证明模板
    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证明。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公司的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三、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
    1、是一张A4纸 ,会列明你变更前的公司内容和变更后的公司内容,然后再盖个工商局的公章。变更证明叫《核准变更通知书》。这证明很重要,没有的话办理后期的变更就办不了。
    2、领取变更营业执照的时候会一起给你 ,丢失的话可以到档案处调档补办。
    3、开证明时,去所属的工商局档案查询,交钱打印就行。最好带上营业执照副本,公司介绍信(加盖公章)。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企业法人变更证明材料的内容,由此可知,其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新法人简历一份、以及新法人签字;原公司章程;税务登记证、代码证正副本。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网发布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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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2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