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权法屋顶漏水谁负责 |
释义 |
一、物权法屋顶漏水谁负责 如果房屋还没有过保修期的,应该由开发商承担维修的责任,如果过了保修期的,应该由该楼房的所有业主承担维修的费用。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 (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本条第一款所称房屋,包括整栋建筑物。 二、房屋的保修期是多久 《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规定的各部位的较低保修期为: 1、屋面防水3年。 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管道堵塞2个月。 7、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8、卫生洁具1年。 9、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10、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三、房子下水管漏水损失谁来承担 楼上业主的防水存在问题(也有疏忽大意忘关水龙头导致漏水的)。漏水业主作为其房屋的所有权人及维护管理人,对于其房屋漏水给楼下业主造成的损失,理应进行赔偿。若确定属于装修公司工程质量或管线问题,则可向装修公司或管线厂家另行追偿。 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楼顶属于公共部位,但本案中的晒台由开发商交付孟某后,由孟某单独使用,已形成与其他区域相独立的一部分,应定性为孟某使用的专有部分,故维护保养的义务由孟某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也应由孟某予以承担。 正常情况下,楼顶属于公共部位,由物业公司进行维护保养,但该案中根据漏水原因的鉴定结论,导致漏水的原因系买某搭建鸽舍时破坏了原有的屋面防水,故法院由此免除了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而由侵权主体承担赔偿责任。 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为业主共有部分,业主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修和养护,如因物业公司尽到维修养护义务导致他人房屋财物受损,则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物权法屋顶漏水如果房屋还没有过保修期的,应该由开发商承担维修的责任,如果过了保修期的,应该由该楼房的所有业主承担维修的费用。以上便是法律网编辑为您整理的物权法屋顶漏水谁负责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七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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