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股权经营的方式 |
释义 |
一、非股权经营的方式 非股权经营;指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公司中不拥有股权而是通过为东道国的公司提供各种服务,与其保持密切联系,并从中获取各种利益的一种经营方式(许可证合同:指技术拥有者提供kow-how商标,专利权知识财产权,与约定的期限内同意将全部或部分的权力有技术接受者利用/ 管理合同:跨国公司与东道国企业签订协议,向东道国企业派出专业管理人员从事日常管理工作,由此取得一定的管理控制权的投资方式/BOT项目:值东道国或地方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承担公共性基础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当特许期满后,外商投资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的移交给政府/销售协议:指跨国公司与东道国达成的协议,利用公道过企业的销售网络,夸大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销售范围/技术咨询合约:指跨国企业向东道国企业提供技术人员,为东道国企业提供所需的技术服务,并按合同规定收取劳务费用)。 二、非股权 非股权安排(契约经营)。通常指母公司不拥有,或只拥有子公司5%以下的股权。非股权安排方式往往被视为股权安排的特例。在该方式下,跨国公司往往通过特许授权、特许经营、合同制造等方式实现海外经营。此方式风险比较小,而且使跨国公司在股权参与受限制或不被允许的情况下,仍能参与当地的生产经营活动。但对跨国公司来说,实施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最小。 三、非股权经营形式 非股权投资的形式很多,具体形式也在不断发展,其中最常见的形式有:许可证合同、管理合同、交钥匙合同、产品分成合同、技术协作合同以及经济合作等。 (1)许可证合同:按一定价格向东道国企业转让某种技术的方式,对转让这种技术的补偿采取提成支付的方式,即在一定年限内,对生产的产品产量或产品销售价格,根据协议规定的比例提费用。 (2)管理合同:又称经营合同,经营管理合同等。也是一种技术转让。 分两大类:全面经营管理,技术管理 (3)交钥匙合同:由跨国公司负责整个项目从设计、建筑施工和安装提供必要的技术和专门的知识,供应成套设备和设施,建造厂房到全部设施的交付使用和工厂开工的整个过程。 (4)产品分成合同:东道国与跨国公司在一个预先商定的分配方案的基础上分享企业的产品,外国公司购买的全部设备在一定期限后最终归东道国所有。 (5)技术协作合同:重要意义的一种。跨国公司不提供任何资本,不享有产品的所有权和购买权,也不承担销售责任,知识完成工程的各个方面提供各种技术服务。东道国享有全部的自主权,跨国公司提供的技术人员在东道国主管下工作,以取得特别费用作为报酬。 (6)经济合作:又称工业合作,是在跨国公司与前苏联,东欧国家开展所谓的东西方工业合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国际投资其实就是直接在另外一个国家投资办厂,而非股权投资就是和另外一个企业在不涉及所有权的情况下进行合作。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非股权经营的方式的相关内容,去进行非股权经营的时候,主要还是去进行对外投资的,跨国公司运用的比较多,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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