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采取强制医疗如何辩护 |
释义 | 一、被告采取强制医疗如何辩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强制医疗的被告一般是由其监护人或者辩护律师进行辩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出具辩护词。 ![]() 二、强制医疗的对象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了强制医疗的对象: 1、必须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行为。 2、本应判刑,因有精神病不能判刑。 3、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 4、具备以上条件的不一定都关押,只是“可以”强制医疗。 5、没有暴力行为的“执拗型精神病者”不属于强制医疗范围。彻底防范了政府借强制医疗关押不同意见者,把精神病院变成收容所。 三、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地点在哪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实施强制医疗的,执行的场所是强制医疗机构,一般是一些精神病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被告采取强制医疗如何辩护的内容,被告被依法采取强制医疗的,是可以由其监护人或者辩护律师进行辩护的,在进行辩护时也需要遵守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