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团公司成立条件主要有哪些 |
释义 | 集团公司成立条件主要有,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一、集团公司成立条件主要有哪些 集团公司成立条件主要有: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集团公司组织架构 集团公司组织架构: 1.直线职能制 直线职能制亦称直线参谋制,它将领导直接指挥和职能人员业务指导相结合,并具有直线制和职能制的优点,是现代管理中最常见的形式之一。 2.事业部制 事业部制是一种分权式体制,它把市场机制引入公司内部,按产品、市场、营业区域和用户划分为若干事业部,实行集中指导下的分散经营的一种管理组织模式。 3.控股制结构 控股型组织结构是在公司总部下设若干个子公司,公司总部作为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控股,承担有限贵任。母公司对子公司既可通过控制股权进行直接管理,又可通过子公司董事会、以及出售公司股份资产进行控制。 三、集团公司法人能兼下属子公司法人吗 法律网提醒您,集团公司法人是可以兼任子公司的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分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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