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发工资劳动仲裁怎么样处理 |
释义 | 一、不发工资劳动仲裁怎么样处理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不发工资劳动仲裁怎么写申请书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三、不发工资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如欠条、工资支付凭证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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