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预告登记证要给开发商吗 房屋预告登记证一般是由房屋产权人自己保管。房屋预告登记证一般是由开发商的工作人员统一代为办理的,房屋预告登记证办理好以后,也是由开发商的工作人员代为领取的,开发商领取到房屋预告登记证以后,一般需要转交给房屋产权人。
二、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怎么办理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合同约定预告登记。 2、约定后,购房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过受理审核后,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 3、办理登记预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预告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买受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出卖人与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三、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有什么作用 预告登记的首要效力在于担保功能,即防止不动产权利人违反义务对不动产进行处分。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房屋登记办法》第68条相应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该条规定在技术上使得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而对房屋进行的处分行为无法进行登记,自然无法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八条第2款相应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预告登记证要给开发商吗的相关知识,房屋预告登记证一般是由房屋产权人自己保管,房屋购买的时候一定要记得预告登记,避免出现纠纷,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