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债务才是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
释义 | 一、哪些债务才是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如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可以约定由一人偿还吗 是可以的,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约定由一方承担也是可以的,但是该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三、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1.原则上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即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 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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