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已届清偿期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债权已届清偿期什么意思 债务已届清偿期是指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文书判决应当履行的债务到了应当履行的期限或日期。 清偿期间一旦届至,即发生下列法律效果: (1)债务人应自觉履行,债权人也可请求清偿; (2)自清偿期届至时,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3)清偿期是确定期限的,债务人自期间届满时起不履行的,负迟延责任; (4)清偿期届至,债务人提出清偿要求,债权人拒绝受领或不能受领时,债权人自清偿要求提出时负迟延责任; (5)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并都届清偿期的,在他方当事人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6)二人互负内容相同的债务,且都届清偿期的,可以互相抵销双方债务。 已届清偿期的,会有一个清偿期间,清偿期间届满,这个债务就是到期债务了。 二、到期债权债务人无法偿还债权人该怎么办 到期债权债务人无法偿还债权人构成违约,违约发生后,视违约程度、债务人财务状况、债权人权利状况等因素,债券持有人主要有三种救济途径: 1、自主协商。 一般来说,如果债权人预期债务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只是暂时出现问题、最终偿债可能性较高,而且诉诸司法成本相对较高,同时在无增信措施条件下,司法处理并不一定带来处置上的优势,在多种权衡之下债权人倾向于选择自主协商方式,给予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在自主协商过程中,债务人可就后续的偿债安排与债权人协商达成一致,包括制定具体的债务重组方案等。如果债券设定了担保,投资者可以通过担保代偿方式解决。从实践来看,佳兆业海外债券持有人在其违约之后主要采取上述方式,由双方自主协商确定债务重组方案。 2、违约求偿诉讼。 在违约求偿诉讼方式下,债权人预期债务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已经出现恶化并有持续的趋势,但债务到期时,债务人还有一定的偿付能力,不满足资不抵债等破产申请条件,因此债权人可以对债权人提起违约求偿诉讼,要求债务人在限期内偿付本息,还可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金、损失赔偿额、逾期利息等。 三、法律对于债务偿还的其他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支付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债权已届清偿期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债权债务到期以后,债权人要及时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人也要及时将债务清偿,以免产生更多的纠纷。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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