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取得外国国籍的儿子如何继承 |
释义 | 一、已取得外国国籍的儿子如何继承 已取得外国国籍的儿子是可以依法继承父母遗产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继承方式,继承所得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因继承方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结论。 法定继承,就是依据法律规定而发生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只有以下亲属之间才能发生法定继承,一是配偶、子女、父母,二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根据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而获得被继承人财产的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二、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 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三、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就其性质看,它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它与遗产主要有三点不同: 1、抚恤金、补助费是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而遗产则是死者个人所有的于死之后留下的财产。遗产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实物,而抚恤金、补助费只能是金钱。 2、发放抚恤金、补助费的目的,在于抚慰死者家属;而遗产继承,则是为了保护公民个人合法的财产权益,使死者生前的合法财产不至于因死亡而消灭。 3、享受抚恤金待遇,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而可以得到遗产的人,则除了直系亲属外,还可对其他人或者集体、国家。 因此,一般而言,抚恤金、补助费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如果抚恤金、补助费是发给伤残者本人,则属于伤残者本人所有的财产;如伤残者因病死亡,则此项抚恤金、补助费的剩余部分,属于遗产范围。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已取得外国国籍的儿子如何继承的相关内容,已取得外国国籍的儿子也是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的,除非父母遗嘱中指出儿子不能继承财产,在进行继承时,一般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继承,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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