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跑了担保人要不要还钱 |
释义 | 一、借款人跑了担保人要不要还钱 借款人逃跑担保人需要偿还债务。担保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从这一规定不难看出,无论保证形式如何,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经济恐慌,担保人应承担为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风险。因此,借款人逃跑后,作为担保人,自然要承担为借款人偿还债务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二、借款人跑了担保人可免责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担保人可以免责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担保合同无效; 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 3.主合同内容变更; 4.保证合同未成立; 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 6.超过保证期限; 7.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 ![]() 三、借款人跑了担保人不还钱会怎么样 借款人逃跑担保人无力偿还,如果到了执行阶段,人民法院可能会中止执行。担保人具备还款能力时,人民法院可以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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