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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效遗嘱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一、无效遗嘱的情形有哪些   (一)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因此,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如果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二)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立遗嘱人即便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但是如果遗嘱的内容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
    2、伪造的遗嘱;
    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的
    基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而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点:
    1、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而死亡的。
       (四)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
    遗嘱有五种形式,每种形式都有其形式上的要求,如果遗嘱的形式不符合要求,会导致遗嘱无效。如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或者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等都会导致遗嘱无效。
       (五)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遗赠抚养协议因是双务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再次是继承。对同一财产有不同的方式的,以效力最高的遗赠抚养协议为准。如果,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相冲突,冲突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
       (六)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遗嘱部分无效的情况下,并不影响遗嘱其他有效部分的生效,有效部分按照遗嘱规定的继承,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二、无效遗嘱类型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继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无效遗嘱有如下几种类型:
    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有了完全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这种情形由于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应当是无效的。
    3、伪造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根本不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当然无效。
    4、被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遗嘱被篡改的部分无效,其它未篡改部分仍属有效。
    5、如果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
    6、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7、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时,遗嘱的这部分也应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22条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解答的有关无效遗嘱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遗嘱订立的形式有很多种,不同的遗嘱所具有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书面遗嘱的效力很明显高于口头遗嘱的效力。如果您对无效遗嘱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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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4: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