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质人和质权人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是什么意思 1.出质人,指的是在质押交易中,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债务担保的一方。简言之,出质人提供了担保物,即质物,用以确保其债务的履行。 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对质物进行折价、拍卖或变卖,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质权人,则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一方。 质权人通过占有质物,确保了其债权的实现,并在必要时通过处置质物来收回债务。 二、股权质押的设定条件 股权质押作为一种特殊的质押形式,其设定条件因公司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1.对于有限公司而言,股权质押的条件相对宽松。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并不受到限制。 (2)但如果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则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出。 (3)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 2.对于股份公司而言,股权质押的条件则更为严格。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出质。 (4)公司本身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 三、质权人和出质人的职责与权益 在股权质押交易中,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承担着相应的职责,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出质人的主要职责是: 1.提供符合质押条件的股权作为担保物,并确保其提供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法律纠纷。 2.出质人还有义务配合质权人完成质押登记等手续,确保质押权的设立和生效。 3.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出质人可能需要承担质物被折价、拍卖或变卖的风险。 质权人的主要职责是: 1.占有并保管质物,确保其安全和完整。 2.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有权依法以质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质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权人还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以确保其债权的实现。 综上所述,出质人和质权人是质押交易中的两个重要角色,他们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和享有不同的权益。 在股权质押交易中,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保障双方权益和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股权质押交易中,双方权益保障至关重要。如果你对股权质押有更多疑问或需要专业建议,欢迎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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