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子有继承权吗,哪些人有继承权 |
释义 |
一、继子有继承权吗,哪些人有继承权 取得结婚证的继父母,与重新组建家庭中的继子女之间的继承关系,这种继承关系能否成立,要看继父母在继子女未成年的时候,是否形成了被继父母抚养的关系,如果再婚后,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的抚养,继子女在未成年时一直与继父母一起成活,继子女就拥有了继父母的继承权。 哪些人有遗产继承权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进行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二、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继子是否有继承权是要分情况的,如果继子在继父母生前就一起生活的,与之形成了抚养赡养的关系,那么是享有继承权的。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继子有继承权吗,哪些人有继承权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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