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纠纷有转账记录可作为证据吗 |
释义 |
一、债务纠纷有转账记录可作为证据吗 民间借贷纠纷,借条和打款记录通常是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因此转账记录可作为证据。 债权债务中的相关规定: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二、债权纠纷起诉的流程 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 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立案厅进行立案。 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 在法院立案之后,人民法院会对债权人发出受理通知。 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 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 4、开庭审理、质证、辩论 上述程序进行完之后,双方只需等待开庭,然后参与审判即可。 5、宣布判决结果 有可能是当庭宣判,也可能是择日宣判。 6、判决生效,执行 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三、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民间借贷纠纷,借条和打款记录通常是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因此转账记录可作为证据。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债务纠纷有转账记录可作为证据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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