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选择政府采购方式 |
释义 | 毫无疑问,政府采购方式是政府采购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选择好政府采购方式,对政府采购意义重大。那么,政府采购具体有哪些方式呢?如何选择政府采购方式呢?政府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又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政府采购有哪些方式? 1、定义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串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等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形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在国际上,政府采购是包括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方式及采购管理在内的对政府采购行为的总称,亦指公共采购的管理制度。 2、方式 政府采购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当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 二、如何选择政府采购方式? 首先,确定采购方式,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其次,还要结合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不能把项目预算作为确定采购方式的唯一标准。在采购实践中,有的项目尽管预算金额较大,但数量较少,属于标准产品,规格标准统一,价格变化幅度不大,不适宜公开招标;有的项目方案不细,技术复杂,没有办法计算出准确的价格,也不适宜公开招标。而有的项目,尽管金额不大,但技术含量高,涉及内容多,价格变化幅度大,具备公开招标的条件,就应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所以,对于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在选择其他方式时,更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按照有关规定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三、政府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怎样? (一)公开招标: 1、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工程400万元;货物200万元;服务100万元。 2、达到公开招标标准拟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必须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采购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需报请分管市领导审批。 (二)邀请招标: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三)谈判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非采购人预见或拖延造成招标采购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询价采购: 1、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 2、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比较小; 3、采购金额小,时间短。 (五)单一来源: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添购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六)竞争性磋商: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人应按照以上法律、制度规定,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准确选择和把握采购方式,这是《采购法》赋予采购人的权利和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如何选择政府采购方式”的相关法律内容,首先,确定采购方式,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其次,还要结合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不能把项目预算作为确定采购方式的唯一标准。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法律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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