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1~4级以后死亡的享受什么待遇 |
释义 | 一、工伤职工被鉴定为1~4级以后死亡的享受什么待遇 1.工伤职工被鉴定为1~4级伤残后,如果不幸去世,其直系亲属将依法享受相应的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 2.具体的待遇标准和支付方式,将依据当地的工伤保险法规和政策进行确定。 3.通常情况下,这些待遇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家庭在经济上得到一定的支持和安慰。 二、一至四级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这些补助金旨在帮助工伤职工及其家庭应对因工伤带来的经济负担。 ![]() 三、伤残津贴及退休处理 1.除了上述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工伤职工还可以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伤残津贴。具体标准为: (1)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2)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3)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4)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2.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基金将补足差额。 3.当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将停发伤残津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将补足差额。 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以上就是关于工伤职工1~4级伤残享受的待遇的详细解释。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指导。 工伤赔偿涉及众多细节,您是否还有其他疑问?法律网随时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助您解决法律问题。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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