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和遗赠的区别 |
释义 | 一、遗嘱和遗赠的区别 遗嘱与遗赠在法律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1.接受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遗赠的接受者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遗嘱继承的主体仅限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 2.对于表示接受或放弃权利的规定,遗赠要求受遗赠人在知道遗赠后的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否则视为放弃;而遗嘱继承中,继承人如果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放弃,则视为接受继承。 3.两者在清偿死者债务的义务上也有所不同,遗赠人只享受遗赠财产的权利,不承担债务清偿责任;而遗嘱继承人既要继承遗产,也要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4.取得遗产的方式也有差异,受遗赠人不能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遗嘱继承人则有权直接参与。 二、遗嘱失效的几种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条的规定,遗嘱可能因以下情形而失效,导致按法定继承办理: 1.如果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其权利,那么原本优先于法定继承的遗嘱继承和遗赠将不再适用。 2.如果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那么遗嘱将改按法定继承处理。 3.如果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遗嘱人之前去世,那么遗嘱将因无法执行而失效。 4.遗嘱中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也将按法定继承处理。 5.如果遗嘱未对全部遗产进行处分,那么未处分的部分将按法定继承处理。 三、胎儿在遗产继承中的权利 胎儿在遗产继承中享有一定的权利。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意味着即使胎儿尚未出生,也应为其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2.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则保留的份额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意见,如果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那么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4.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其已实际取得的遗产应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体,则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应由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按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 这体现了法律对胎儿权益的保护,确保了其出生后的生活和成长。然而,也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 遗嘱和遗赠的问题是不是还有很多疑惑?快来法律网,我们一起探讨更多法律知识,保护你和家人的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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