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材料
释义
    房屋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依靠。房屋拆迁既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又涉及公民的基本利益,属于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因此,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里应当就相关的各项事宜做出明确规范。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才具备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据公民、法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为明确拆迁补偿、安置中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订立协议的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应遵循服从国家规划、有利城市建设、合理补偿的原则。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法人要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或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身份证。
    3、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4、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证件。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注意事项
    1、房屋产权人已死亡的,应当先办理继承公证,再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
    2、属于共有房产的,要注意防止遗漏其他共有人。
    3、根据规定,房屋拆迁协议应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 15: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