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需要退彩礼钱吗 1.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通常不需要退还彩礼。彩礼的退还与婚姻关系的状态以及特定情形有关。 2.只有在特定条件下,例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才能主张退还彩礼。 而女方怀孕期间离婚并不属于这些情形之一。 二、彩礼退还的法律依据 1.彩礼退还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 2.该条规定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三种情形,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3.《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也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为彩礼退还提供了法律支持。  三、彩礼不退还的情形 彩礼不退还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即双方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婚姻关系并共同生活,彩礼通常不再退还。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退还。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由于生育子女使得双方的关系更加牢固,因此彩礼不再退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这表明彩礼已经用于双方的共同生活,因此不再退还。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也不再退还。 6.需要注意的是,彩礼的退还并非全数退还,而是结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孕育子女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决定最终应退还的彩礼数额。 怀孕期间离婚彩礼是否退还,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你对彩礼问题还有疑问吗?欢迎在法律网留言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