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书的执行依据写什么 |
释义 | 一、强制执行书的执行依据写什么 在强制执行书中,执行依据是关键部分,它详细说明了执行该决定的法律基础。 强制执行书的执行依据应包括: 1.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 2.申请执行依据和执行请求事项,判决生效后对方未履行义务的基本事实和申请执行的理由; 3.申请执行人的签字或盖章,以及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二、执行依据的文书种类 一般来说,执行依据包括如下几种: 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2.人民法院依督促程序发布的支付令; 3.发生法律效力而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4.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 5.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 三、强制执行程序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 关于强制执行书的执行依据,你还有哪些疑问?欢迎在法律网留言,我们将在后续内容中为你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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