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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债还钱人不在,怎么办?
释义
    法律网网友咨询:别人欠我钱找不到人了,电话也打不通,详细家庭住址也不太清楚,当时只开了一张简单的欠条,请问我该怎么办啊?
    北京浩东律师事务所徐卫东律师回复:您必须找到对方,特别是找到对方可以执行的财产。否则,即使胜诉,也无法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相关阅读】
    《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规定: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第八十四条规定: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还有《合同法》中分则中《借款合同》的规定,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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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53:52